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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er's pictureSimon Hui

香港最重要的資產 - 維多利亞港 (風暴篇)




上兩會講完了香港填海的誘因, 而政府亦在玫瑰園計劃重施故技, 先在中環舊港外線碼頭一帶的原址填海, 並建立現在的香港站和國金一系列的建築群. 另外, 在灣仔填海建立現在的會展新翼, 作為回歸大典之用. 之後的特區政府沿用, 原先的計劃是希望把國金與會展新翼連接, 而會展新翼與海隧道的入口連接.在這些新填回來的土地上建20多橦商廈和商場, 當然包括灣仔繞道和綠化地帶, 簡單來說是從現有的海岸線推出350m. 政府當時說這些計劃經過廣泛諮詢, 而立法會亦同意撥款進行工程.

但在2004年, 由律師徐嘉慎和前立法會議員陸恭蕙帶領的保護維港協會( Society of Protection of Harbour) 向高院提出司法複核並收集了170,000的簽名, 抗議政府在中環和灣仔進行填海工程並指控政府違反保護維港法例(Protection of harbour ordinace).

首先, 保護維港協會當時在社會上的輿論壓力很大, 因為中環的填海工程因為這訴訟而突然停工, 而政府需要賠償數百萬元予承建商和支付有關的利息上的開支. 之後, 保護維港協會在中環的填海工程訴訟中的敗訴, 但在灣仔填海工程中是勝訴, 原本保護維港協會準備向終審法院就中環的工程提出上訴, 但因為排期的關系可能要在1年之後才開審, 屆時中環的填海工程已完成了一定程度, 所以放棄了上訴. 而在多綜官司的過程中, 保護維港協會主席 - 徐嘉慎收到死亡恐嚇, 並被暴徒揚言”殺母姦妻”等威脅, 於是被迫辭職, 改由陸恭蕙帶領抗爭.

但在彎仔工程上的官司判決中, 列下了3個填海的條件:

1) compelling, overriding and present need

2) no viable altenative

3) minimum impairment to the harbour

簡單來說這3點, 是要求政府提出必須、無其他選擇和最少的破壞的方案才可以填海, 這便不單在灣仔填海工程中作了一個翻天覆地的變化, 而對香港所有的填海工程都作了一個致命的打擊, 因為世間上沒有一個填海方案可以說是無可取代或不可代替的, 這接近等如維港兩岸差不多已沒有可能有大型的填海工程.

雖然, 灣仔的填海工程並未開展, 但必須重新改變設計, 大規模地減少填海面積和發展密度, 最令人頭痛是灣仔繞道的工程. 因為該處是海隧的入口范圍是香港的塞車黑點, 為了解決這問題灣仔繞道的工程好像是在所難免, 雖然有人提出改用隧道來代替繞道或其他政策方案來解決塞車問題, 但據我所知灣仔繞道的工程仍是包括填海部份, 但面積大幅減少.

由於這單官司的判決, 會展新翼的擴建工程亦不可以用填海的方法, 只可把擴建部份造成一條大橋, 詳情在維港遊時解釋.

另外, 連帶已研究了10年的啟德機場填海工程都需要在2004年重新諮詢, 並首次政府在社區的商場舉行各階段的諮詢, 規劃師和工程師在商場內向市民解釋有關的設計和規劃的理念, 預先申請的參與者亦可以到台上發言發表意見.當時我曾經參與1-2次的活動, 我對政府所作的努力感到佩服, 不單規劃師和工程師解釋清楚工程之外, 並且安排即時傳釋讓非本地人都可以參與討論. 不過, 其他發言者的質素就相當參差, 只有少數是合理合情, 其他發言者的目的更是成疑, 他們好像是借用這平台來增加自己的名聲和暴光率, 說話內容完全沒有主旨, 甚至離題, 根本和啟德無關.

不過, 這亦是香港首次由設計第一步, 便開始公眾諮詢的活動, 希望明天會更好.

講到皇后和天星, 我相信不用我多講它的建築和功能, 相信大家和我一樣都曾多次使用這兩座大廈.

承續上會, 中環填海工程的官司當中, 政府獲得勝訴. 於是便名正言順地進行工程並沒有預計將會有任何反對的聲音, 但當舊的天星碼頭關閉之後, “本土行動”的成員偷偷進入天星碼頭並進行抗議, 反對拆卸天星碼頭, 並進行靜坐. 之後連續數天的新聞頭條都講述這一段新聞, 最後要勞煩警方強行清場, 雖然沒有流血的事件, 但已觸痛了政府的神經, 於是在短時間內把整個天星碼頭送至填土區.

之後, “本土行動”的成員再接再勵, 發動一個更大型的抗爭行動, 部份人仕更是在皇后碼頭絕食多天, 在警方的最後限期前仍未願意離開, 並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禁止政府拆卸被列為二級保護文物的皇后碼頭, 但最後政府以皇后碼頭並非法定古跡的理由, 認為皇后碼頭可以拆卸, 而“本土行動” 的訴訟亦敗訴而回.

最後, “本土行動”的成員以手勾手並用鐵練把自己和皇后碼頭連在一起, 結果當然又是要麻煩警方強行清場. 政府看見皇后碼頭的抗爭如此激烈, 最後決定把皇后碼頭分件拆卸, 暫時安放在一處讓最終放案決定後才有新的打算.

用了一晚通宵時間, 連續寫完了4篇關於整個維港填海工程的來由, 但好像沒有講我自己的立場, 其實一早有網友問及我的立場, 現在逐一回答.

首先, 我們可以懷疑政府當年的資詢程序和宣傳工作, 好像大部份市民都對填海工程和相關的資詢感到陌生, 部份更是聞所未聞, 相信大家可能連啟德曾經進行大型資詢都感到奇怪, 唯一聽過的應該是在2004年, 關於西九文化區的建築設計方案展覽, 而這一連寸的展覽都很成功而且人流很多,這便代表兩件事:

1) 市民其實是關心都市發展

2) 政府其實可以在政策/方案推出前, 與市民討論. 不用在最後方案完成後才向市民遊說, 最後很多事情都需要推倒重來.

至於我個人的立場, 我基本上是反對填海, 用填海作為發展土地的方法, 不單對保育方面做成負面的影響, 而且亦破壞古建築的歷史性地位. 但我個人而言是讚成中環至灣仔的一帶加上海濱長廊而作少量填海, 情況好像尖沙咀一樣, 尖沙咀的海濱長廊一直以來都是香港的重要公共空間, 使用率高而且效用很大. 另外, 在灣仔碼頭的狗公園其實只是空地而言, 但超級受狗主歡迎, 這便代表市民對公共空間的期望.

至於, 灣仔繞道的問題, 其實應該可以嘗試建隧道, 儘管可能成本驚人但值得考慮. 另外, 興建港鐵西區線和南區線肯定幫助交通的問題, 因為很多居民需要先到中環、灣仔一帶然後才轉車至其他地區.

當然, 海隧的塞車問題當然是因為海隧的價錢比其他兩條隧道平宜很多, 所以回購兩隧再調整收費是可行的方法, 反正中信泰富困投資失誤而出現財政問題.

去到最敏感的問題-皇后和天星, 政府快刀斬亂麻拆卸了天星的手法的確大失民心, 我明白中環填海問題纏繞多時, 政府已浪費大量的金錢, 工程已拖得不能再拖, 但可以如皇后碼頭一樣先遷出後重置, 不用只為不立於危牆之下而做了一件壞事.

在網上有很多人認為, 皇后和天星是必須不遷不拆, 保留原有的風味. 當時“本土行動”的成員在論壇上亦堅持一定要保留皇后和天星以至整個愛丁堡廣場, 但可能當時情緒比較激動的關系, 好像沒有太清晰列明理據, 除了原汁原味外好像欠缺更有力的支持點.

大家都知道政府已不能停止填海工程, 因為已經開展了很大部份. 而原址保留皇后和天星只會好像炮台山的皇家遊艇會一樣, 由碼頭變小屋, 皇后碼頭沒有需要變為涼亭, 所以有人認為政府需要保留原有的建築功能, 需要減少部份填海的面積, 留一條水道, 讓船還可以通過.

留水道的方案, 對我而言看似是一條藏垃圾的水道, 可行性不大. 而且填海的目的是希望市民可以盡量接觸海邊, 因此我認為留水道的方案是三不象的方案.

因此, 我認為皇后和天星是可以遷往新的海岸線, 第一保留了建築亦保留了功能. 在現實的環境下, 中環的填海是無可避免的, 相信遷居是比較合理的做法.

大家有什麼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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