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繼續講這系列的文章,相信很多香港人永遠都會記得數碼港這名詞,因為這是香港 特區政府亂用公共資源的標記。 數碼港這土地在原有的城市規劃大綱圖(OZP) 中是規劃成低密度的住宅項目,但是 前香港特首董建華忽發奇想,突然大力推行資訊科技工業,於是便成立一個數碼港, 並吸引國際IT界一級大企業來港成立科技園,銳意締造一個像美國矽谷或台灣新竹 科技園般科技城,但隨著2001年科技網爆破之後而令整個計劃變質,政府的如意算 盤亦應聲被打破。 數碼港這計劃除了發展原意出了問題之外,政府處理這地皮的手法同樣有很多被人 質疑的地方。 如果在香港要得到地皮發展的方法: 1) 當有人把地皮從勾地表勾出後,在公開拍賣的過程中以價高者得的方式投得地皮。 2) 向私人業主收購現在的單位和地皮,並重新發展。 3) 與市區重建局合作重新發展舊區物業,通常是市建局負責收樓,而發展商負責發展物業,利潤收入按比例和市建局分帳。 4) 利用現有的地皮向政府申請換地,並在交換得來的新地皮發展新的物業。
5) 向政府申請撥地,在香港很多非牟利團體、宗教團體、社福機構、學校的 用地很多都是向政府申請土地來拓展他們的服務。
數碼港這土地就是以撥地方式向電訊盈科批出土地,而發展比率、地積比、發展密 度、樓宇高度上限都遠遠超過原有的規劃上限。而電訊盈科是沒有通過任何投標程 序而得到土地,此舉當然令所有發展商相當憤怒。因為這土地原是在勾地表中,但 是由於只規限於低密度的豪宅發展,不過當年地產市道爆破和8萬5房屋政策,令樓 價火速地急降,因此沒有人把這地皮勾出。 當發展商知道這地皮更改為高密度發展時,政府已把這土地批出。換句話說,電訊 盈科是免費得到這土地,只是需要為政府發展數碼港,然後便交給由政府全資擁有 的數碼港有限公司,而電訊盈科便可以得到住宅部分(名為貝沙灣)和商場的發展權。
發展商在1998年 - 2003年期間,都因為政府8萬5房屋政策的關係,利潤已大幅到下 降,成為政府錯誤施政的犧牲品。政府為了拯救樓市、減少負資產的出現,亦曾有 一段時期沒有賣地。但是這邊廂以發展資訊科技為名而暗中批地給另一個財團,因 此董建華所領導的特區政府在數碼港完全得不到市民、學術界和商界的支持。 不過,表面上看來電訊盈科應該可以獲得巨額的利潤,但當首兩、三期樓盤落成時, 正值SARS和樓價低迷的時期,再加上數碼港地段交通不便,而且這地皮有很多基礎 設施需要興建,所以電訊盈科在首批單位並不獲利甚多。反而是第一批買入的小業 主,能夠在一年多時間便轉手賺一倍。 講回數碼港,由於整個計劃沒有任何仔細的計劃,只是單單預備了硬件,而沒有預 備其他配套計劃。儘管以賤價吸引科技公司遷入,但是都很難吸引公司進著這個不 毛之地。 發展科技園其實並不是一件壞事,不過: 一間科技園的成立,是由於有很多科技公司聚集在一起,科技公司的成立是因為他 們的服務或產品受到市場的歡迎,產品得到市場的歡迎是因為這些產品能夠滿足客 戶的需要。 因此,政府是否應該先幫助企業了解客戶的需要,然後協助企業推廣產品,之後讓 得到一定市場的企業集合一起,來建立一個科技園呢? 講到底,董建華真是一個極度經典而可怕的領袖。 另外,如果大家今日是第一次看這系列的話,請先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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