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就不如為大家介紹一座為殺人而興建的建築物Auschwitz集中營, Auschwitz集中營是位於波蘭的,是納粹德軍在二次大戰時最大的集中營,亦相信是歷史殺人最多的建築物,亦相信是人類史上最大型的刑場。
Auschwitz集中營原為波蘭一個空置了的軍營,當波蘭戰敗後,德軍於1940把這裡開發成集中營,興建的工人多數是來自德國的囚犯和波蘭的政治犯。Auschwitz集中營共分為三期,佔地大約40平方公里(即半個北京內環的面積 )。
Auschwitz集中營是德國為解決猶太人問題的最終方案(Final Solution of the Jewish Question),因為在希特拉領導下的政府當時是奉行純種日耳曼民族政策,都歧視一切非日耳曼民族,特別是所有的猶太人。在德軍統領下的猶太人被人看成賤民、需要在手上結上絲帶,亦禁止德國人與猶太人性交並剝奪了猶太人的德國國民身分及公民權利,禁止他們出任多數的專業職位。
之後,大部份的猶太人都被送到6個不同的集中營,分別是Belzec、Chelmno、Jasenovac、Maidnek、Sobibor、Auschwitz。而Auschwitz是最大的一個集中營,當這些「囚犯」被送至集中營時,首先會將男女分開、然後老幼分開。年青力壯的男丁便會被安排至作苦工,協助德國生產戰爭需要的東西,而老人和小孩便分批被安排處決。
起初的處決方式都是用槍和一氧化炭,但是之後為節省資源和提高效率,在Auschwitz 集中營第一期的第11倉(Block 11)便開始使用毒氣Zyklon B (氰化氫),當Zyklon B (氰化氫) 接觸到空氣時會釋放出含生埃的氣體(HCN) ,令人在20分鐘之內死亡。這方法不單可以減少德軍在子彈上的耗用,而且可以誘騙猶太人其實是洗浴,因為當他們被處決前都會被迫脫光衣服,所以以為是洗浴。
處決後,他們的衣服就被循環地再用作戰爭用的衣服和相關物料,金屬皮帶就自然被溶爐再燒來制造戰機、戰船和子彈等東西,之後德軍連死囚的金牙都同樣不放過,需要拔出來循環再用。
至於婦女,大家可能以為她們的下場如中國婦女一樣需要成為慰安婦,但是大部份的婦女的下場是比這個更慘,可能因為禁止德國人與猶太人性交的關係,婦女同樣需要被處決,但是她們的頭髮需要剪下來織成衣布。
除了殺人的第11倉之外,另一個舉世聞名的倉便是第10倉,因為這是進行優生學和人體試驗等研究,這處進了很多關於雙胞胎、侏儒等遺傳學等研究,但同時亦進行了大劑量X-光實驗和毒氣等試驗,當中最有名的醫生是JOSEF MENGELE和Carl Clauberg。
之後,Auschwitz 集中營不斷發展了第二期和第三期,當中第二期為最大規模的,亦是大眾最深刻的一道門— Auschwitz的正門。因為這處是由3條火車路軌匯合成一條路軌而成的,當他們進入了這門之後,就除了火車司機和德軍之外,便不可能再次出來,完全是死亡之路 (Road to death) 。
講到底,為何德軍可以如此冷血地做出這樣的事情呢? 負責執行集中營的是納粹的Schutzstaffel部隊 (簡稱SS部隊) ,是納粹黨近親精銳部隊,所有的成員都是純種的日耳曼民族的,但在戰爭後期SS部隊已由很多烏合之眾組成。當中最臭名遠播是負責管理集中營的SS-Totenkopfverbände(骷髅總隊) 和Gestapo(秘密國家警察) ,當中不少成員是來自殺人無數的重犯,所以他們可以每天強迫不同的囚犯來處決其他死囚。
在這麼多年來,有700人嘗試逃出成功Auschwitz 集中營,當中300人成功,之後SS部隊便在每個營隨機抽出10人來把他們活活餓死,務求殺一警百。
在1944年尾,集中營的總建築師Heinrich Himmler下令在蘇聯紅軍進城前銷毀所有集中營,特別是所有的毒氣倉和殺人的罪證,並下令處決餘下的囚犯。在1945年1月,Auschwitz 集中營中還有近67,500多名囚犯,SS部隊便把60,000趕至德國境內Bergen-Belsen集中營,在步行過程中大量囚犯因此死亡,只有20,000囚犯可以到達目的地,這便是歷史上有名的「Death March」(死亡步行) ,最後在1945年被英軍獲救。餘下留在Auschwitz 集中營的7,500名老弱囚犯,之後被蘇聯死軍322部隊釋放。
由於很多資料不齊,估計在Auschwitz 集中營被處決的最少960,000猶太人、74,000名波蘭人、21,000名羅馬利亞人、15,000名蘇維埃人、15,000名法國、意大利、匈牙利人等,不過,總處決的人數應該是250萬至400萬人。
希望這種集中營永遠不再重開。
後記:在二戰時,德國最出名的時裝設計師是Hugo Boss,他曾為德軍的SS特種部隊、希特拉青年軍和不同的秘密警察部隊設計軍服,所以現在的Hugo Boss的廣告中還不時有希特拉或納粹軍的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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